佩剑总长105厘米,剑身长88厘米,重量500克,剑身横断面为梯形,护手盘为月牙盘。剑尖为圆形,没有弹簧头,佩剑即可刺又可劈,这是与花剑、重剑最大的区别。腰部以上包括上肢(除后脑)均为有效部位。每刺中或劈中对方有效部位时裁判器显示彩色灯,而刺、劈中无效部位则无任何信号显示。得分与花剑相同。
佩剑是既劈又刺的武器。在比赛中,以劈中得分为多。击中有效部位是上身、面罩及手臂。有效部位由金属衣裹覆。这样,电子仪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无效击中。佩剑比赛也讲究击中优先权。先攻击而击中者得分。被攻击者须先做出有效防御动作后再进攻击中才有效。双方同时击中均不得分。佩剑速度最快,用的时间往往也最短。
如果电子仪器显示一位队员得分,裁判会当即中止比赛,双方队员预备后继续进行比赛。
佩剑——享有威猛的骑士军刀的美誉。骑士的潇洒在它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
佩剑易犯的错误:
实战姿势不正确;前后移动重心上下起伏;步幅过大;身体前倾后倒;劈出时手臂伸展不充分;肩关节紧张;抬臂过大;劈的准确性差;劈时未先出手;不同距离运用的步法不合理;动作紧张;不协调;手脚配合衔接出现错误;对信号反应不及时;观察错误;摆脱不及时;转移动作过大;击打动作过大;击打强部;击打后动作停顿,抬臂;防守动作幅度过大;摆脱路线不积极向前;防守姿势不正确;控制剑能力差;以打剑做防守;防3时前臂外偏;防4时肘关节外展;防5时肘关节过分外展;先防后退;手脚配合错误;击剑线时,剑,臂,肩三点不成一线;摆脱幅度太大,偏离有效部位;摆脱时肘关节明显弯曲;摆脱不及时不准确,被对手剑接触。
在执行佩剑的基本规则时,裁判员应作如下判断:
1。在一系列交锋中,当双方运动员同时击中时,是“同时动作”还是“相互击中”。同时动作因双方运动员进攻的同时想法和同时动作而产生;在这种情况下,两人的击中均被取消。
2。相反,相互击中则是某一运动员一个明显错误动作的结果。因此,如果在两次击中之间没有一个击剑时间,判断如下:
1)(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防守者一方被击中 :
a)如果他对一个简单进攻进行反攻;
b)如果他并不防守,而是竭力躲闪,但没有成功;
c)如果在一次防守成功后,他停顿了片刻(不及时还击),便给了对手从新进攻的权力(连续,延续或重新进攻);
d)如果他对一个复杂进攻进行反攻,但没有一个击剑时间的优势;
e)如果他处于“击剑线”的姿势(参见第10条),在受到一次击打或对手打开自己的剑以后,他没有对对手作出的直接劈刺进行防守,而是出手进攻,或是重新处于“击剑线”。
2)(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进攻者一方被击中:
a)当对手处于“击剑线”姿势时,他没有打开对手的剑就发起进攻。裁判员应特别注意,若只是轻擦一下,便不能视之为足以打开对手的剑。
b)如果他寻找对手的剑却未碰到(因为被避开),仍继续进攻而对手立即给予还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