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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由式摔跤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日期:2008-8-20

自由式摔跤又称自由式角力。始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欧美国家。比赛时可以手足并用,可以抱头、颈、躯干、上下肢、缠腿、勾足、挑腿等,但不许抓衣服,不许使用反关节和窒息动作。将对手摔倒后使其双肩触及垫子者为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出现这种情况,则按两个回合中得分的多少判定名次。1904年,在圣路易第3届奥运会上,增添了一项摔跤项目,名为“自由式摔跤”。

这种自由式摔跤,被称为“想抓哪就抓哪”的运动,而且在这两个国家里成为了人们在集市和节日里常见的节目,甚至成为流行的娱乐职业。

自由式摔跤的比赛规则

自由式摔跤允许选手用腿来压迫、挑起和绊倒对手,也允许扭抱对手腰部以上或腰部以下的部位。在最初的比赛中,选手们不分级别都在一起参加比赛,这样体重较重的就占有一定优势,比赛中经常出现大块头轻松战胜体重较轻的选手的场面,比赛呈现一边倒的局面。此后,摔跤比赛开始按体重分级别进行。

选手可以手足并用,可以抱头、颈、躯干、上下肢、缠腿、勾足、挑腿等,但不许抓衣服,不许使用反关节和窒息动作,将对手摔倒后使其双肩触及垫子者为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出现这种情况,则按两个回合中得分的多少判定名次。

指甲必须短,不许留胡须。不能有汗,但必须有手帕。头发必须很短,或者在裁判的指导下向后梳并且系好。摔跤手不能带着汗进入摔跤毯。不得在身上涂油脂。不得佩带任何可能伤及对手的物品,如戒指、手链和耳环。他们必须带手帕,通常是要求选手将手帕塞在他们的护裆里。本来古代摔跤手带手帕,是用来在比赛中擦血、唾液和鼻子,但现在这些都是由医生来处理,然而选手必须带手帕这一条规则却一直保留着。

比赛双方中任何一方只要将对手的肩膀压到毯子上的时间足够长并可以控制他(一次摔倒对方)就算获胜。摔跤手也可以点数取胜:比赛中谁领先对手10点就算获胜(技术优势);假如没有,则在比赛结束时以点数高选手为胜(技术点)。在两种情况下,摔跤手在比赛中完成抛、抱和控制动作都会得到一些点。选手所得点数由场上裁判判给,但是在记录点数之前,必须得到场下裁判或本场主席的认可。

每场比赛分两轮,每轮3分钟,两轮之间有30秒的休息时间。假如在两轮比赛结束时双方得分相同或双方得分均未达到3点,将进行三分钟的加时赛。假如加时赛结束时双方得分仍然相同或双方得分均未达到3点,则由场上裁判、场下裁判和本场主席投票决定获胜者。参考因素有摔跤手的点数和由于消极而被警告的次数。技术点多的摔跤手被判为胜方。

摔跤手通常在一个12米见方的毯子上比赛,比赛区域为一个直径为9米的圆形。在中心设一个直径为1米的、标注为红色的中心圆,这是摔跤手开始比赛、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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