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特奥会与残奥会的区别 特殊奥运会和残疾人奥运会都是国际奥委会认可的世界性运动会。 参与对象不同 特奥运动员是智商在70以下的智障人士。 残奥运动员主要是视力残疾,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士,根据不同的残疾类型参加相应的比赛项目。目前,智障人士仅参加残奥会的表演项目,且只设一个组别。 目的不同 特殊奥运会强调的不仅是竞技和竞争,更是参与和融合。 比赛规则具有特殊性 特殊奥运会充分体现平等参与,按能力分组比赛的原则。 特奥组织同其他体育组织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以下特点: (1)对参加训练或比赛的运动员或家长不收取费用。 (2)鼓励能力不同的运动员参加,为同能力的运动员提供各种比赛机会。 (3)各能力组运动员的分组建立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 (4)参赛者都可获得荣誉。参加同一个项目比赛的每个组,前一、二、三名分获金、银、铜牌,第四名以后的选手将分别获名次绶带奖励。 (5)参加更高水平的比赛资格,需要在各地区或国家特奥比赛的基础上,按规定选择。
特奥在中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奥运动 1996年,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分别为上海承办的第一届亚洲及太平地区特殊奥运会题词;2000年,江泽民主席会见国际特奥会代表团;2002年朱镕基总理签署同意上海申办2007年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殊奥运会的文件。 2004年3月2日,胡锦涛主席会见国际特奥会代表团,并对办好特殊奥运会,发展特奥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等做出重要指示。他指出:“无论是残疾人事业,还是特奥运动,都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事业。……在特殊奥运会、奥运会和残奥会三项赛事中,上海的特殊奥运会开在最前面,希望有一个很好的开头。”
中国特奥会 中国特奥会成立于1985年6月17日,同年7月6日加入国际特奥会。1998年,中国特奥会归属中国残联管理。中国特奥会一直把组织各种类型的特奥运动会作为推动中国特奥发展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