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训练就必须科学化,就必须建立在科学选材、科学育材的基础上。其中包括运用医学的技术和知识研究在训练中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人体的运动能力和适应性,防止因训练过度和不当所引起的运动性伤病,应用体育形式加速伤病后人体功能的康复,防止运动不足病和老年病。以上这些内容也就构成了运动医学的研究范畴。运动医学建立于廿世纪20年代,由于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恢复和运动生理学的进步,促进了运动医学的发展。1924年在德国率先成立了“运动医师联盟”,随后于1928年成立了国际运动医学联合会(现称:Fédéation Internationale deMédicine sportive, FIMS)。
我国运动医学起步于廿世纪50年代中期,1956年前苏联专家来华举办“医师督导班”、“体育卫生班”,为我国培养了第一批运动医学的专业人才,他们成为我国运动医学事业的拓荒者和奠基人,开创了新中国的运动医学事业。我国于1958年成立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1959年成立了现北京大学医学部运动医学研究所,1978年中国运动医学会成立,1980年9月22日中国运动医学会加入国际运动医学联合会。在50年代中后期我国一些医学院校和体育院校开设了“运动保健学”课程,“文革”时期是我国运动医学事业的停滞阶段,“运动保健学”课程也被“三合一”(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保健学)的“运动生理卫生”课程所取代。文革后,百废俱兴,全国高等院校体育专业都开设了运动医学课程,并由体育院校编写了“运动医学”教材(1978年)。80年代初,教育部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本科)教学计划进行全面修定时,考虑到“运动医学”课程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在竞技体育领域中与运动训练、竞赛有关的医学问题,是为运动训练管理专业培养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服务的,而体育教育专业主要是培养合格的中等学校体育师资,是属于培养群众体育、学校体育方面的高级体育人才。因此,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在课程设置中,应紧密围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在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