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到达比赛位置前,鱼护必须放置在水中.称重队的一名队员负责将鱼放置在称盘上,并负责记录在正式计分牌上的结果.称过重的鱼必须放回鱼护中,并将鱼护重新放回至水中,直到全赛区称重完毕.然后高级称重服务员负责将称过重量的鱼小心放生.
-28- 运动员必须在称重现场,以确保成绩无误,并且必须在正式记分本上签名.一旦所有赛区都已称重完毕,运动员在在赛区正式记分本上签字后,评判委员会不再接受任何投诉.
评判委员会
-29- 国际评判委员会将受理投诉.如果投诉有效,有权根据规定处以罚.评判委员会将由比赛前夕的组织会议上通过抽签选出.评判委员会有七至九名成员,以下人选可以优先成为评判委员会成员:-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的主席或由主席指定助理;-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的总秘书长;-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直接委员会成员,青年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和环境委员会成员;-比赛主办国代表;如果他同时还是fips主席(或其助理),或者他与以上成员具有相同国籍时,不用通过抽签,他就可以成为评审委员会主席.在参赛运动员和参赛队有违规行为时,如果该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队与评判委员会某一成员(评判委员会主席除外)同一国籍时,该成员不得投票.评判委员会成员必须配戴徽章以表明身份.必须在赛场随时接待投诉.评判委员会成员所在地必须通告所有参赛队组织者.
-30- 除有关等级或比赛级别的投诉外,其它投诉均应在比赛结束前1小时内交至评判委员会;可以口头投诉,但必须有书面确认材料.有关等级或比赛级别的投诉必须在正式结束印刷后30分钟内进行,印刷时间将在成绩公告牌标明.每份送至委员会的书面投诉材料必须交纳手续费55欧元.如果投诉确定为无效投诉,则由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没收该金额.有关违规操作和警告必须通报评判委员会.只有评判委员会才有资格剥夺参赛运动员或参赛队的比赛资格,剥夺比赛资格的消息必须马上通报全赛场;评判委员会成员和所有服务员必须熟知所有比赛规则.
-31- 比赛规则使用三种官方语言(法语、德语和英语)文本.所有参加世界锦标赛的评判委员会成员和所有参赛队组织者均应人手一份.评判委员会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少数服从多数.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组织f.i.p.s.主席(或其代理)投决定票.国际淡水鱼钓鱼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