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体育意识,就是人脑特有的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态度控制系统。体育意识是相对稳定的,它主要由态度状态和体育素质构成。
态度状态包括人们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识状态、情感状态和意志状态。其中,认知状态是体育意识的源泉和基础,没有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识,就谈不上有体育意识;情感状态和意志状态对体育意识的发生和发展,有支配和调节作用。它们三者之间相互联系 、相互作用,在认识到体育和体育活动的功能和效用的基础上,形成对体育和体育活动的积极体验,产生体育 需要和体育行为倾向,从而构成统一的完整的态度状态。体育素质,既包括人们关于体育和体育活动的认知及 其水平(即了解和熟悉程度),也包括人们关于体育和体育活动方法和技能的熟练程度,以及对体育和体育活 动的接受和吸收能力。
体育素质不同,人们反映体育和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就会不同。体育素质高的人,其体育 意识就可能较强;体育素质低的人,其体育意识就可能较弱。
体育意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内在性。尽管体育意识可以导致一系列的体育行为,但它本身是看不见摸 不着的。体育意识不等于体育行为,体育意识是内隐的,是一种内在的结构。要想了解人们的体育意识,只有 通过人们的言语、表情和外显的体育行为进行分析和推断。
第二,客观性。这是因为体育意识一方面是人脑这 个自然物质的机能和属性,另一方面体育意识的来源是客观存在的。
第三,社会性。任何人的体育意识都不是 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与他人的交往和相互作用,通过社会环境持续不断的影响,通过 大量的体育实践活动而逐步形成的。体育意识一经形成,就会作用于人们的体育活动,并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