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协调能力发展的一般规律
过家兴在《运动训练学》一书中介绍,7~14岁是发展协调能力的最有利时期,其中6-9岁是发展一般协调能力的最有利时期,9-14岁是发展专门协调能力的最有利的时期。在13-14岁,个别人到15岁协调能力达到高峰,即此时大脑皮层和延脑的中枢神经系统已充分发育成熟。13-15岁即青春发育期开始后的几年里,协调能力发展不稳定,这是由于心理几体内内分泌腺产生急剧变化所引起的。16-19岁发育趋向于结束,运动素质也得到很大改善,使机体基本能满足完成复杂、困难的技术要求,所以可表现出极好的协调能力。
培养运动协调能力的任务
1、要使运动员已掌握的运动技能和技巧不断完善,使之更符合提高专项成绩的需要;
2、改善运动员运动分析器的技能,使之在完成动作的构成中能发生更为精确的指令;
3、提高在一定时间、空间条件要求下合理调节肌肉紧张的能力。
上述任务均要求运动员在一般和专门性的身体、技术、战术的综合训练中完成,但由于不同运动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不同,其具体的任务也有所不同。例如:在技能类的表现性项目中(竞技体操、艺术体操、技巧运动等)协调能力的具体任务是要能形成掌握更为复杂的动作的能力。在对抗性项目(球类运动、击剑、散打等)主要也是要求运动员掌握更多更新更复杂的运动能力;体能类项目(跑、投掷、游泳、自行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