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资制是依据工资的各项职能,将一部工资分解为相应的几部分,并分别确定工资,最后将其相加为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一种制度。结构工资制又称分解工资制或组合工资制,是在企业内部工资改革探索中建立的一种新工资制度。是基于工资的不同功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的工资单元,各单元又规定不同的结构系数,组成有质的区分和量的比例关系的工资结构。
在集体劳动中有以岗位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以效益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结构工资制操作灵活,能较好地体现劳动者的素质、能力、资历、贡献等各方面因素。使各种工资的职能都得到充分的发挥,有利于激励劳动者更好地发挥积极性。
构工资制的特点
(1)灵活性较大。结构工资制将职工的工资与其基本生活需要、资历、技能、贡献等因素挂钩,各部分工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职工任何一方面情况发生变化,都可在工资上得到反映。
(2)适应性较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均可采用。
(3)工资的各种职能作用均能得到充分发挥。既能照顾青年职工的特点,又考虑了老职工工龄长、技术水平高等特点,可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结构工资制既反映了劳动的流动形态和凝结形态,又考虑了劳动的潜在形态,从而较好地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5)结构工资制是以职务(技术)为主,以资历等因素为辅,可鼓励职工努力学习和钻研技术,提高业务水平。
结构工资制的构成
结构工资制的内容与构成,可根据工作性质与特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组合形态。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结构工资制
①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是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它是全部工资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基础工资水平的确定,应根据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并能维持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保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
②职务(技术、岗位)工资
职务工资是根据职工所担负职务(岗位)的技术业务要求、责任大小、劳动复杂程度和繁重程度等因素确定的。它是结构工资制中的主要部分。
③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按照一定标准逐月发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