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1986年—1990年),简称“七五”计划,是全面改革我国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也是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九十年代经济的更好发展准备条件的重要时期。统筹规划和认真做好这五年的工作,对于实现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到本世纪末的宏伟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六五”后期,从1984年第4季度开始,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长过猛,货币发行过多,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经济过热。这些也成为“七五”开局的基础条件。
“七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历时3年。1983年,国务院即着手组织“七五”计划的起草工作。1986年3月,经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史上第一次在一个新的五年计划刚刚起步的时候就制定出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983年,国务院着手组织“七五”计划的起草工作,l985年上半年拟订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这个《建议》经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原则通过后,提交1985年9月的党代会审议通过。国务院根据《建议》,对计划安排又反复研究、平衡、测算,1986年3月审定完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提交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一个新的五年计划刚刚起步的时候,国家就制订出了完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在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史上是第一次。
“七五”期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从1986年到1988年9月,特点是经济发展持续过热,不稳定因素增加;后一阶段从1988年9月到1990年,为经济的治理整顿时期。
“七五”计划的基本原则和方针:
(1)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使改革和建设相互适应、相互促进。
(2)坚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保持国家财政、信贷、物资和外汇的各自平衡和相互间的综合平衡。
(3)坚持把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提高产品质量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上来,正确处理好效益和速度、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