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帮助,但受益面不大。多数城市的“慈善超市”是用专门凭证领取物品,只有上海等少数城市真正是按“超市”经营管理的。“慈善超市”有专门的收银台、引导员、商品以人民币定价,采取合法现金交易,实现了募捐、帮困和变现功能。
因此,要经营好“慈善超市”,必须坚持产业化、规范化。
一是要实行企业化管理。非盈利机构并不是不讲究成本、效益,而是不分红利。设立一个机构,必然有人员、场地和管理费用问题;既然做“超市”,就要产业化;既然要免税,就要规范化。这样才能做久,做大。
二是要懂得“慈善评估学”。“慈善超市”的商品标价要科学,标价抬高,不利于困难人群购买消费;标价过低,会让投机倒把的人“钻空子”。
三是要善于组织“货源”。现在可供上柜的捐赠品大多是企业物资,家庭捐赠还不是主力。目前,要好宣传工作,呼吁市民捐出剩余物资,尤其是二手电器。要设计如何更方便市民的家庭捐赠,比如方便市民的电话预约上门捐赠服务、增开社区“爱心直通车”、设置社区“募捐箱”等,特别要注意发挥社区居委会日常代理捐赠的作用。
四是要探讨通过个人所得税政策鼓励捐赠。在国外,“慈善超市”为居民提供了一个奉献爱心的窗口,但之所以捐赠物资源源不断,也还因为有特殊的税收政策支持,即按规定,人们把东西捐赠给指定专门机构,可以抵扣税款。这可以算是政府对非营利机构发展的最大支持了。
故此,各级民政部门对“慈善超市”工作所要做的,首先应是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把工作重心由亲自操办,转变到重扶持政策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