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被法律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法人主要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以及企业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通过联营方式组成的法人。
法人资格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司法证明活动。
申办法人资格公证的手续
当事人申办法资信公证,应当向其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明。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部门为该法人出具的资金情况证明。
3.该法人单位的会计年度报表、资产负债表等。
4.该法人的经营经历和当年主要经济活动的记录。
5.其他有关材料。
法人资格公证的管辖。
办理法人资格公证的程序
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对当事人成立的法律依据,申请之时的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资金及人员状况,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进行全面地审查。此外,公证机构还要特别注意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年检戳记及有效期,以便确定当事人的法律资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即可出具公证书。
办理法人资格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应进行年检注册,因此,企业法人在申请办理公证前应办理年检注册。
2、法人名称、组织机构、经营方式和范围、住所地有无变更,如果有变更,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再申请办理公证。
法人资信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法人资信情况的真实、来源合法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
法人资信就是法人的资金情况。法人之间进行的各种经济活动,往往是通过法人的资信证明了解对方的经济能力和履约能力。
申办法人资信公证,当事人应系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请办理法人资信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法人单位开户银行或其它金融部门出具的资金情况证明;
3.法人单位的会计年度报表、资金平衡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