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一个全新的概念,并不是说当今的社会喜欢玩弄新概念是一种时髦现象,更重要的是和谐社会这一新概念是由中国高层深思熟虑后提出来的,他的基点是承认中国过去的经济发展的确造成了社会的失衡现象与社会不和谐的事实存在,国家高层以求真务实的姿态反省检讨过去的工作失误,并决心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用取得的经济成果作为杠杆,最大限度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社会失衡现象,消除社会矛盾,建立和谐社会,达到政治稳定,国家长治久安。
和谐,意味和睦相处,谐平共生,“和”与“谐”二字看是有共义,实则有分义,“和”有“和面”之意,意即“面对面”商讨、议事、谈判;而“谐”具有“揉合”之意。意即“谐调”、“统一”、“共处”。由此可见,在当今利益时代,和谐就是建立在公正公平地享受利益的基础之上的,而要保证公正公平地享受利益,就离不开实现利益的本质——权利。
社会共生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任何人都生活在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共生系统之中。共生关系不止存在社会某个方面,而是遍布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区、社群、家庭等所有领域,其表现更是形形色色,千姿百态。没有共生,也就没有人的存在。
社会共生论认为,人之本性力图伸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双重性:既互相排斥,又相互依赖。每个人都希望占有更多资源发展自己,而资源具有稀缺性,所以人余人之间会出现冲突。然而,个人生存所需的许多资源只有通过别人才能得到,所以人与人之间还存在互相依赖的一面。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人对他人的依赖愈来愈多。排斥引发斗争,依赖导致妥协。斗争与妥协互动,形成共生。共生关系有优劣之分,和谐共生就是达到相对最优化:①人们在合理的度之内分享资源;②代际之间合理分享资源——人利用自然,同时又保护自然。
中国已饱受斗争哲学之苦,反右、文革就是活生生的实例。今日之中国应当屏弃斗争哲学,大力弘扬共生哲学。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胡守钧教授新著《社会共生论》出版了。作为读者自然地会产生这样的问题——“社会共生”与“社会和谐”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如果不是,两者又是怎样的关系?这直接关系到“社会共生”和“社会共生论”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地位。
“共生论”首先出现在生物学领域,它作为普通生物学原理,是指细胞或个体内外生物之间共生组合(symbioticassociation)普遍法则。在生态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