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条件下进行。这是因为,在犯罪分子中,有少数敌对阶级分子,他们浸透了剥削阶级腐朽糜烂的思想,形成根深蒂固的鄙视劳动、仇恨劳动人民的反动立场和反动观点;那些属于劳动者或者出身于劳动者家庭的犯罪分子,也大都受剥削阶级思想意识的毒害很深,好逸恶劳,腐化堕落。对这些犯罪分子,不采取强制措施,要他们认罪伏法,老实接受改造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把他们监管起来,强迫他们进行劳动改造。“他们如果不愿意劳动,人民的国家就要强迫他们劳动。”⑵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认罪悔罪,痛改前非,接受改造。并由被迫改造,逐渐转变为自觉改造,最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要改造犯罪分子的反动世界观、人生观,清除他们头脑中的好逸恶劳,腐化堕落的肮脏东西,在强制他们进行劳动的同时,还必须有计划地、认真细致地做思想转化工作,使犯罪分子在劳动改造过程中,逐渐懂得用无产阶级的立场、观点去批判自己的反动的立场、观点,认识到自己犯罪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严重危害性,因而有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要求。这样,大多数犯罪分子经过强制劳动和思想教育以后,会受到教育,改造犯罪思想,也可以学到一定的生产技能,从而刑满以后回到社会上就不致再进行犯罪活动。也有少数犯罪分子,因经过执行刑罚,感受到了刑罚的威力,害怕再受刑罚惩罚,因而不敢重新犯罪。对于这样的人,从其思想改造的程度上看是不够的,但从刑罚的特殊预防方面看,也应该认为是达到了目的,因为特殊预防的目的就是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所谓一般预防,是指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可能实行犯罪的预防。一般预防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警戒社会上可能进行犯罪的分子,不要重蹈犯罪分子的覆辙,否则就要落得同样的下场。从而使那些可能进行犯罪活动的人及早悔悟,悬崖勒马,再不以身试法,这样就可以减少犯罪的发生。另一层意思是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政治觉悟,加强法制观念,使他们能配合国家专门机关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把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发动和组织起来,是预防犯罪和消灭犯罪的根本保证。
这里应当指出:我国刑罚对人民群众的作用,不是威吓,也不是警戒。也就是说,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都当作一般预防的对象,当作刑罚威吓、警戒所起作用的人。我国的广大人民群众不进行犯罪活动,这不是因为存在着刑罚的威吓或警戒,而是由于我国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反映,是保护人民利益的。人们认识到,犯罪是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也违背自己的意志。所以,广大人民群众一般都能够自觉地接受教育,遵守法律。刑罚的威吓或警戒,只对人民内部少数受剥削阶级思想严重腐蚀和毒害,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的人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