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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育督导》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日期:2008-1-14
问题:什么是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是什么意思?
教育督导评估具有行政指令特点

督导部门组织的督导评估是政府管理教育的行为,具有行政的指令性。被评估的单位必须按照督导部门通知的要求,如实报告工作情况。督导评估组有权采取现场调查、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档这杂资料等措施。对违背教育方针和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等情况,有权制止或限期改正。被评估的单位对督导报告中提出的的意见和建议,如无异议,就应认真整改。督导部门可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复查。

2、督导评估对象具有广泛的特点

发展教育事业是政府行为,是社会系统工程。《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这就是说发展教育事业和实现教育目标,不光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事,而首先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教育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督导机构是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教育督导评估是督导部门的基本职责。所以,督导评估的对象包括下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举办者。

3、督导评估内容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教育活动都有是围绕实现教育目标展开,并以此为宗旨。教育督导自然要以教育目标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科学标准所实施的教育活动及其效果作出的价值判断;为实现某一教育目标汽实施的教育活动效果。总是多种因素综合影响作用的结果。这就是决定了督导评估内容具有综合性和特点。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的内容。包括普及程度、基本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等。对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向,管理体制和领导班子,教师管理体制和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行政工作的常规管理,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

4、督导评估具有监督和指导的功能。评估标准的制定和督导评估的实施。都必须以有关的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依据。在督导评估中发现有违法乱纪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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