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是一项救助贫困母亲的社会扶贫行动。
贫困家庭的母亲承受着更多的生活重负,忍受着更多的饥寒煎熬。调查资料表明,贫困家庭的母亲普遍存在着文化、身体素质差,经济、社会地位低,生育子女多等问题。贵州省妇女文盲占文盲总数的70%。贫困地区的妇女很多患有宫颈炎、宫颈糜烂等妇女病,多者达50%以上,宁夏自治区贫困地区的妇女生育率一般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1992个妇女总合生育率为2,贫困地区一般都在3以上,有的妇女生四五个孩子以上。
贫困、疾病、愚昧、多子女,使贫困家庭的母亲失去了应享有的幸福生活的权利和条件,并且还影响着养育焉代的质量。因此,她们成为我国人口中最需要全社会加以关心和扶助的社会群体,也是解决我国贫困地区人口与发展问题,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关键问题。
为动员海内外社会各界的财力资源,来资助、扶持贫困家庭的母亲,1995年2月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人口报共同发起,在全国实施“幸福工程”行动计划。
“幸福工程”的宗旨是向社会各界筹集资金,扶助贫困家庭的母亲参与发展,提高文化和身体素质,提高经济和社会地位,实现少生、优生、优育、脱贫致富,建设文明幸福的新家庭,使贫困的母亲都能享有生存与发展权、接受教育权、生殖健康权。
“幸福工程”以扶贫开发项目为主体,以“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