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什么是 >> 社会人文 >> 文章正文
《什么是非歧视原则》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日期:2007-6-12
问题:什么是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什么意思?

我院法学所举办学术讲座,芬兰阿兰群岛和平研究所科研主任、瑞典乌普萨拉大学法律系高级讲师克里斯蒂娜·约翰森(Christina Johnsson)博士应邀做题为“国际人权法中的非歧视原则——国际和国内的视角”的学术报告。 克里斯蒂娜阐述了非歧视原则的定义,她认为:

歧视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歧视,另一种是间接歧视。就后者来说,一些规则、标准、惯例可能表面上是中立的,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却具有歧视性。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自己做起,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努力发现自己身上存在什么偏见,是否存在对他人的歧视。她说,任何国家,在男女平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我们需要确立立法过程中的社会性别视角,并且真正将立法付诸实施。全社会层面上的教育和平等意识提高工作尤其重要。

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是少数世贸组织成员国就政府采购所达成的一个复边协议 ,其目标是通过扩大关贸总协定中的非歧视性原则 ,增加政府实体部门招标过程中的透明度 ,进而把政府采购纳入到国际竞争中。

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即一国在对待本国国民和外国国民、以及在对待不同国家的外国国民时不得给予歧视性的差别待遇,或者说,必须实行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在大陆和台湾相继加入WTO后, 以此原则作为检验标准,双方涉及两岸经贸关系的有关立法和政策都存在一些问题。尽管由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这些问题不可能很快得到解决,但至少可以认为,加入WTO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坐标和动力。

非歧视原则即WTO所有成员之间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具体说来,非歧视原则主要包含二层意思: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就是平等地对待各成员。各国不能在成员贸易伙伴之间造成歧视或不平等。如果一国给予WTO成员的某一国最惠国待遇,则其他WTO成员就自动享受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也有一些例外,比如WTO允许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等区域性组织的成员之间享有特殊的待遇。又如,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不能视为最惠国待遇来大家共享。

  • 上一条文章:
  • 下一条文章:
  • 版权声明:《什么是非歧视原则》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若标明本站原创或者来源www.shenmeshi.com的,转载时请注明,谢谢!所有文章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操作建议! mail:shenmeshi.cn(AT)gmail.com
    评论
    站内文章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