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C英文全称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译为石油输出国组织,又称欧佩克。
1960年9月,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的代表在巴格达开会,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西方石油公司,维护石油收入,14日,五国宣告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简称“欧佩克”。随着成员的增加,欧佩克发展成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主要石油生产国的国际性石油组织。欧佩克总部设在维也纳。
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宗旨是,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并确定以最适宜的手段来维护它们各自和共同的利益。

OPEC主要机构有: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和指导该组织的管理;秘书处,在理事会指导下主持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内设有一专门机构——经济委员会,协助该组织把国际石油价格稳定在公平合理的水平上。
出版物《石油输出国组织公报》(月刊):《石油输出国组织评论》(季刊);《年度报告》;《统计年报》。
2003年该组织成员石油总储量为1191.125亿吨,约占世界石油储量的69%,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成员分别是沙特阿拉伯(355.342亿吨)、伊朗(172.329亿吨)和伊拉克(157.534亿吨)。2003年该组织成员原油产量为13.218亿吨,约占世界原油产量的39%,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成员分别是沙特阿拉伯(4.215亿吨)、伊朗(1.865亿吨)和尼日利亚(1.060亿吨)。
为使石油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证,欧佩克实行石油生产配额制。为防止石油价格飚升,欧佩克可依据市场形势增加其石油产量;为阻止石油价格下滑,欧佩克则可依据市场形势减少其石油产量。
OPEC成员国共有十一个
阿尔及利亚(1969年7月)
利比亚(1962年12月)
奈及利亚(1971年7月)
伊朗(1960年9月)
伊拉克(1960年9月)
科威特(1960年9月)
卡达(19 61年12月)
沙乌地阿拉伯(1960年9月)
阿拉伯联合大公国(1967年11月)
委内瑞拉(1960年9月)
前成员国 加彭(1975年-1995年) 厄瓜多(1973年-1993年)
印度尼西亚(1962年12月。成员身份正被覆核因为印尼已非石油净输出国)
OPEC官方网站:http://www.opec.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