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破坏海关管理秩序、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者物品进出国边境,逃避海关监督、检查、偷逃税款及国家对外贸易的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走私罪的特征是:
一、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法律法规,国家对外贸易的管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四个内容:
1、侵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准许、限制、禁止制度;
2、侵犯国家对进出口的非贸易性物品实行准许、限制、禁止制度;
4、侵犯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制度。
走私罪正是破坏了国家对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上述管理制度而构成犯罪。
二、走私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具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偷逃海关关税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准许、限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行为。
三、走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单位。
四、走私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犯走私罪,按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至一百五十七条的有关的具体规定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