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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日期:2007-5-16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市场管管理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认定本罪划清以下界限:

1、非法经营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2、非法经营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罪的内容: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泛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是非法经营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3、犯罪客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活动;

4、犯罪的客观方面: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未经许可,经营国家专营物品、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3)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

4)买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5)未经批准,非法经营保险、证券、期货业务;

6)从事传销或类似传销的业务;

7)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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