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指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制度的要求,定期对各类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汇总、加工,形成各个职业(工种)的工资价位,向社会发布,用以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调节劳动力市场交易价格水平的一种制度体系。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指导和间接调控的一种有效方式。通过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可以初步引导劳动力市场交易价格机制的形成,从而指导求职者和雇主确定合理的报酬水平以及企业的分配行为,并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促进市场均衡工资率的形成;有利于指导企业根据劳动力供求状况和市场价格,形成企业内部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关系;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发展过程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形成的基本制度是调查,采用抽样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一般采用两阶段抽样方法,第一阶段用分层抽样的方法确定企业(按被调查区域所有行业分层),第二阶段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或等距抽样的方法调查职工。有关部门将按职位分类的市场调查结果汇总后,整理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使其能正确反映劳动力市场的同期价格走向,正确传达劳动力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作为本经济区域内企业与员工协商职位报酬水平的参考依据。
由于调查方式的影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不同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而是更接近于反映整个薪酬体系的全面水平。因此,研究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于分析全社会工资收入的状况,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指导意义。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具体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工资指导价位=上期实际工资价位+预测调整值
公式2:工资指导价位=上期实际工资价位*预测增长率
公式3:工资指导价位=(上期市场成交价*市场成交价权数+上期职位报酬*职位报酬权数)*(预测期市场供求比*市场供求比权数+预测期区域GDP增长率*区域GDP权数+预测期区域物价指数*区域物价权数)
具体来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确定形式有6类:平均值、最高值、最低值、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其中,最高值、最低值指一系列工资价位的最高和最低的数值;平均值指一系列工资价位的算术平均值;高位数、低位数是一系列工资价位按照从高向低的次序排列后,从高或从低依次抽取整个系列一定百分比数量的价位所求得的算数平均;中位数则是一系列工资价位按照从高向低的次序排列后,位于数列中间位置前后各一定数量价位数值的算术平均。通常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类居多,其中中位数更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