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作永久性居留,即定居下来。出国定居是人口跨越国界线的一种国际性流动行为,这种人口的移动也称为移民或国际移民。这就看广义的和狭义的两个概念。
广义的移民概念来看,只要是改变了居住地点,这就算是移民了。从法律上讲,有些国家的移民主要是指是指国家跟国家之间的,移民主要指外国人。因为有些国家比较小,本国内部的迁移,意义不是很大。也有的国家比较注重法律的概念,规定在一个地方居住满多少时间,这样才会承认其为移民。显然,移民和流动人口是有区别的。流动人口可以指到一个地方旅游、看病、求职、经营,这些都可以算。但移民更强调居住的状况。比如,我们国家上一次人口普查酒吧在一个地方居住满半年的人作为流动人口加以登记。
狭义的移民,一般指定居。强调移民和一般流动人口的区别有其特殊意义。一般的流动人口是不稳定的,有的只是临时的。但移民不管是狭义还是广义都是稳定的。移民对于迁入的定居地会产生一定的归属感,而流动人口不一定会有。流动人口对当地的环境、文化等状况习惯与否不是非常重要,只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可以。作为移民,必须对当地的语言、文化适应起来。当然也有自己完全认为不好的,要想办法去干预它、改变它。这种情况下,如果迁入者自己比较强势,他就会用自己认为比较先进的文化来加以改造,创造出新的文化。
出国定居属于国际移民的范畴,是指永久性地到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居留;而短期居留是指短期到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留学、探亲访友等。如华侨和外籍华人都是出国定居者,或者说属于移民,而短期到外国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公务访问和留学进修者则不属于出国定居的范畴。但如果他们取得那个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证明(如美国的绿卡)后,其所谓短期逗留的性质则发生了变化,也可以说变成了出国定居者。
中国公民移民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主要有以下七种:
(1)亲属移民:即依靠亲属关系的身份和前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等办理定居手续的移民。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间的亲属关系,因婚姻而引起的亲属关系及因领养而产生的亲属关系,都可以构成亲属移民的条件。
亲属移民包括:
①家庭团聚移民:这里的家庭成员一般是指配偶和未婚子女,也有的包括已婚子女。未婚夫(妇),还有的国家包括祖父母、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孙子女等。只要家庭关系的存在符合其规定的范围,且家庭成员的基本条件(如年龄)符合要求,均可以家庭团聚移民的途径办理定居手续;
②辅助移民:凡不属于家庭团聚移民范围的其他亲属关系的移民,一般均为辅助移民;
③国际收养关系移民:由于收养关系的确立,被收养者(主要指未成年者)和收养者的关系也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亲属关系。因此,这种移民形式被称为国际收养关系移民;
④婚姻关系移民:由于婚姻关系的确立,一方到另一方定居的,被称为婚姻关系移民。
(2)专业技术移民:也称独立移民,指专业技术人员,如专家、教授、工程师、工艺家及具有特殊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或在某一领域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均可以自己的特殊技能为条件,申请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