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籍的取得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日期:2007-4-18
国籍的取得是指一个人取得国籍的方式。世界各主权国家都颁布有专门的法律条例,对公民如何取得本国国籍做出规定。
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国籍的取得有两种基本方式:
一是因出生而取得,叫作原始国籍,一是因加入而取得,叫作取得国籍。
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原始国籍。对因出生而取得的国籍,各国的规定不尽一致,主要有三种原则:血统主义原则、出生地主义原则和混合主义原则(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采取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我国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因加入而取得国籍是指个人因婚姻、收养或者申请等事实,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由某个国家批准其入籍,从而取得该国国籍。在我国,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加入我国国籍必须提出申请,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1)申请人是中国公民的近亲属;(2)定居在中国;(3)有其他正当理由。经过法定程序的批准,申请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但同时不再保留其外国国籍。
由于各国对于国籍取得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因出生、加入而取得国籍时就会出现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的情况,法律上称为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即不承认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同时具有外国国籍,也不承认在外国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同时具有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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