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发行后日至到期日。
(五)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与转股价格紧密相联的两个概念是转换比率与转换溢价率。转换比率是指一个单位的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数量,即
转换比率=单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转股价格
转换溢价是指转股价格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标的股票时价转换的价值)的部分;转换溢价率则指转换溢价与转换价值的比率,即
转换溢价率=(转股价格-股票价格)/股票价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转股价格和转换溢价率是就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而言的,它不同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时的市场转股价格和市场转换溢价率。
市场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价/转换比率
市场转换溢价率=(市场转股价格-当前的股价)/当前的股价
(六)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1、除权调整
一般来说,现金红利不纳入转股价调整范围,但是目前国内许多企业为了吸引投资者也将股票红利作为调整转股价格的一个因素。
2、 特别向下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别向下调整条款有时也称为向下修正条款。当股票价格表现不佳时,一般是股票价格连续低于转股价一定水平,该条款允许发行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原转股价格的70%~80%。
转换调整条件是可转换公司债券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七)赎回条款
赎回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设立赎回条款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发行公司的发行成本,避免因市场利率下降而给自己造成利率损失,同时也处于加速转股过程、减轻财务压力的考虑。通常该条款可以起到保护发行公司和原有股东的权益的作用。
赎回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赎回保护期
(2) 赎回时间
(3) 赎回条件
(4) 赎回价格
(八)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安全性保障,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远低于债券面值时,持有人必定不会执行转换权利,此时投资人依据一定的条件可以要求发行公司以面额加计利息补偿金的价格收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发行公司通常设置该条款。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是投资者向发行公司转移风险的一种方式。回售实质上是一种卖权,是赋予投资者的一种权利,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而选择是否行使这种权利。
回售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回售条件
(2) 回售时间
(3) 回售价格
(九)重设条款
当可转债转换的股票价格低于一定价格后,发行公司有权调低转股价格,从而采用新的转股比例来计算转股股数,这项条款叫做重设条款。重设条款的设置可以保障投资人转股收益不会因为股票价格的降低而缩水,而发行转债的企业也不会面临投资人要求回售的难题,因为在股票价格下降的过程中,转债发行的企业会先设定一道门槛,就是重设价格,当股票价格低于这个价格时,企业就调低转股的价格,从而提高转换比例,因此投资人获得的转股收益不会缩水太多,同时也不会触发回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