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 有债券到期,收 取本金和利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还享有将债券回售给发行入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附有回售条款,规定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即按约定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把债券按约定条件售给债券发行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要素:
(一)票面利率
与普通债券一样,可转换公司债券也设有票面利率。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较高的票面利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较大,因而有利于发行,但较高的票面利率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形成压力,发行公司也将为此支付更高的利息。可见,票面利率的大小对发行者和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都有重要的影响。
(二)面值
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是100元,最小交易单位是1000元。
(三)发行规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仅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而且要影响未来企业的股本结构,因此发行规模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很重要的因素,根据“暂行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1亿元,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四)期限
1、债券期限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通常根据自己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国际市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但我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调整余地不大。
2、转换期
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