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各种专用术语为对象所制定的标准,称为术语标准。术语标准中一般规定术语、定义(或解释性说明)和对应的外文名称。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术语标准化具有更加明显的现实意义。大约在五十年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前苏联、联邦德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即已开始编写术语标准化的原则与方法,用以指导统一术语的工作。
我国历史悠久,术语工作源远流长,但把术语学理论正式纳入术语标准化的议事日程,则是八十年代才开始的。这期间,ISO/TC37的秘书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属国际术语情报中心主任费尔伯教授和加林斯基先生等人曾多次来华讲学,介绍术语学的基本原则与应用方法。早在1968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就发布了其术语工作委员会(ISO/TC37)制定的推荐标准ISO/R 704 - 1968《术语工作原则》。1988年这个标准修订发布后,我国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便据以参照,制定了中国国家标准GB1087-88《确立术语的一般原则与方法》。20世纪90年代初,国际上又开始修订关于术语的标准,前后提出了该标准的工作草案(WD)、委员会草案(CD)和国际标准草案(DIS)《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中国是ISO/TC37的积极成员。为了建立规范术语的标准,由原国家标准局组建成立的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指导术语工作的基础标准,即《确立术语的一般原则与方法》(国家标准代号GB10112)、《术语标准编写规定》(国家标准代号GB1.6)等国家标准。这些标准所确定的工作原则与方法以现代术语学思想和实践为依据,其中提出的原则具有通用性,适用于各个知识领域,当然也包括社会科学领域的术语工作。
术语标准化的目的,首先在于分清专业界限和概念层次,从而正确指导各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术语学和术语标准化之所以成为科学发展的必须,是为了应对术语的急剧增长和高速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