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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教谈话节目”主要指各种用电视谈话节目形态制作的社教节目或栏目(不包括教学节目),如《讲述》等。
“社教竞赛节目”指用电视竞赛节目形态制作的社教节目。它大致可分成两个D类型:一是“专业性知识问答竞赛节目”,如《环保知识竞赛》、《法律知识竞赛》等。由于形式呆板,内容往往也过于专业和窄化,这类节目正在逐渐退出市常第二种类型的竞赛节目是表现手段丰富,加入了很多真人秀节目元素的“表演选秀型社教竞赛节目”,如《状元360》等。
“社教讲座节目”主要指以授课形式教授知识和技能的电视节目。社教讲座节目大致可分成2个D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课堂讲座节目”,该类节目也被称为“黑板教学节目”,其着重点在于讲授知识,不在意电视表现形式的生动与否,如《会计法讲座》、《大学语文讲座》等。
课堂讲座节目在公共电视频道中已不多见,主要集中在教育电视台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教学节目中。
第二种类型的讲座节目我们暂且称之为“大众电视讲堂节目”,其特点是讲述的内容广受关注,讲述者一般都是不同领域的顶尖学者,且口才较好;此外,该类节目还充分调动了丰富的电视表现手段,形式生动,可看性较强,如《百家讲堂》、《世纪大讲堂》、《经济大讲堂》等。
一方面是大众对获取知识需求的增加,一方面由于电视媒介充分运用电视表现手段,极大地提高了节目的欣赏性,“大众电视讲堂节目”目前广受欢迎,由此派生的书籍和音像制品也相当畅销。《百家讲堂》是该类节目中的优秀代表。
“教学专题节目”主要指各种用专题节目形态制作,形式生动的外语、音乐、体育、戏曲等类的教学专题节目或栏目,如《希望英语杂志》、《学习拉丁舞》、《音乐百科》和《戏曲知识》等。
“法制专题?谈话节目”主要指各种用专题节目和谈话节目形态制作的法制节目或栏目,如《今日说法》、《法制进行时》、《道德与法》、《经济与法》、《忏悔录》、《拍案惊奇》、《庭审直播》等等。
像《经济与法》这类的节目,即可以定义为经济节目、服务节目,也可以定义为法制节目。考虑到其本质是普及法律知识的,因此我们还是把它归入到法制类节目的范畴。
近年来,我国电视业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法制类节目和频道的大量涌现,并广泛取得了不俗的收视表现。如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栏目,其收视率排在北京地区所有栏目收视率的首位。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电视台都开办了法制频道和法制栏目,法制节目已成为中国电视业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目类型。伴随着法制类节目的“繁荣”,如何控制该类节目的数量,如何把握报道的分寸,以有利于社会的安定,有利于受众的身心,是中国电视业需要认真面对的一个新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