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信息传播媒介。这一本性规定电视最主要的功能是社会文化的的交流——接受者从电视荧光屏中建立自我个体与社会群体的认同,而略具艺术性的低度娱乐只是电视的一个附属功能。”因此,“电视不是艺术”(钱海毅:《电视不是艺术》,《当代电视》,1987,4)
我们必然要肯定和尊重电视的传播媒介特性,但也不能就此“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完全否定电视综艺节目的的艺术性。显然,仅仅从传播媒介的角度,是无法解释电视综艺节目对观众的吸引力之强之大的。
因而,客观地说,电视艺术是存在的,它是电视这个传播媒介的艺术表现形态,而电视综艺节目称得上是电视艺术中的艺术,它在以审美娱乐为宗旨,给人以审美情感上的满足和愉悦这些功能特点上,与所有的艺术样式并无二致。
3、由直播性带来的现场感与参与性
与同为新兴的综合性艺术的电影相比,现场直播性是电视一个独特的传播优势。电视传播是使用先进的光-电成像方式,它的拍摄与成像能够在瞬间同时完成,其传播又以电磁波为媒介而瞬间即可覆盖整个电视网络,诸如此类电视的独特传播手段,都是电视之即时性传播和共享性接受的物质基础。
与此相关,电视给观众的一个重要的感觉是现场感和参与感。在综艺节目中,电视观众的参与分为两个层面:心理参与和亲身参与或者说现场观众的参与和电视机前观众的参与。因为电视综艺节目的欣赏,不同于其它古典型、高雅型的纯艺术的欣赏,观众并不仅仅只是观赏者,而且还是参与者,传播者和观众之间采取的是“面对面”式的交流方式。这就要求综艺节目的表演与游戏等等内容要富有感染力,不仅感染现场观众,而且要让电视机前的观众产生现场参与感,虽然自己并不是现场的观众或嘉宾,也多少能通过现场的气氛、电视主持人的不断的有意提示,通过想象而仿佛觉得自己也在场,也参与其中。综艺节目中常见的邀请现场观众与嘉宾同台演出,游戏与竟猜,现场采访,外景队对正在收看节目的观众的采访的同期直播,热线电话与当众抽奖等等都属于增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