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音乐,顾名思义,就是指通过环境与音乐的有机、合理组合和搭配,打造出享受生活的意境!
“环境音乐”的诞生和发展,首先是在生活生平比较高的欧美等发达国家,人们不仅仅满足于对环境的单一视觉享受或是单一的听觉享受,强烈呼唤一种能把听觉享受和视觉享受融为一体的生活环境诞生,给自己的身心,给自己的生活提供一个更高的音乐享受级别。刚开始的时候,“环境音乐”首先运用于儿童的身心培养,但后来人们发现,不仅仅是儿童需要环境音乐,不同年龄段的人们同样需要环境音乐,茶室里,咖啡厅,自己的家里等等,随着需求范围的扩大,传统音响不能和环境很好搭配的弊端在这块领域日显突出!
据文献载:“1886年,美国芝加哥一汽车公司的经理、工程师弗朗克·摩顿在他的工厂中,进行演奏音乐的试验。”由此可以看出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环境音乐便以各种形式被用于部分经营者的工厂或办公场所。英、美、法、日本等国纷纷发展环境音乐,但主要都是用于产业界。从二十世纪至今,环境音乐已经被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现代生活中,环境音乐与人类的关系更为密切,无论从人的就寝、吃饭、起床、工作,还是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交活动,环境音乐都会以各种不同的样式出现在不同场合中,起到调节气氛的作用。
环境音乐虽然一直被广泛使用,但是其概念的正式提出则已经到了上个世纪的60年代,是由日本的服部正等人最先提出的。之后环境音乐概念一词国内外的音乐学者多有述及,综合起来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环境论中的环境音乐
“所谓环境音乐是指那些非鉴赏性的音乐。再深入探讨之,环境音乐是与主体的意识或行为无直接联系,而通过环境这一媒介,间接作用于主体意识的音乐”。持此观点的人是从环境入手,把“环境音乐”这一名称归为环境论的一种,并从多个方面来阐述环境音乐在”人——产品——环境”序列中实用因素与审美因素的谐和。他们认为“考虑环境音乐时,首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主体,即人(有时是动物)所作的行为必须是非音乐的欣赏或演奏的行为。第二,在围绕主体的环境中,播放演奏家演奏作曲家以什么样的构思而制作的音乐作品,并为此目的在规定时间中播放这些组织起来的连接音。”
(二)国外后现代音乐中的环境音乐
这个观点认为,“环境音乐是采用某个建筑、校园或者城市作为表演舞台,或将创作的音响作为某环境的一部分,作为一种背景”,是国外后现代音乐中的一种,是“将音乐视为生活环境的一部分,这是对‘艺术高于生活’的否定,是对精英文化的否定,音乐的声音和日常的声音没有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