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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毒品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日期:2008-5-13

Q:什么是毒品?毒品是什么意思?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例如,杜冷丁)。

对于毒品的定义,不同的人出自不同的立场和职业角度,有不同的解释

1、从医学的角度看,毒品是一种药品,是用来防病、维护健康、治病或缓解病痛的物质之一。它能够使病人恢复和维护一定程度的生理功能,减缓某些疾病的恶化过程;可以延长生命,或使人安乐死,或起到助产、节育等作用。在这项定义中,毒品等同药品,前提是合理的生产、管理和正确的使用。如果不正确的使用或者滥用,那末,这种可以作为“药品”的物质便失去了医学上的含义和作用,遂被人们认为是“毒品”。

常见的精神活性物质有酒类、阿片类、大麻、催眠药、抗焦虑药、麻醉药、兴奋剂、致幻剂和烟草等。精神活性物质可由医生处方不当或个人擅自反复使用导致依赖综合征和其他精神障碍,如中毒、戒断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障碍,及残留性或迟发性精神障碍等” ,指明精神活性物质既包括了已被管制的,也包括了尚未被管制的两大类。退一步说,纵使已被管制了的精神活性物质,例如鸦片和吗啡等麻醉药品,出于医疗目的,仍可以在被授权的医院里严格控制下给剧痛患者合理、合法地使用,这时就不能视之为毒品。充分说明精神活性物质与毒品并非等同概念,而是从属概念,可是《毒品学》作者却将毒品和精神活性物质的概念等同了起来。

2、从法学的观点来看,毒品被理解为对个人和社会有严重危害的一种特殊物质,是违禁品,是受法律程序严格管理和控制使用的东西。一位名叫莫德尔的西方学者于1967年曾给毒品下过这样的一个定义:毒品是由其化学特性改变现存生物体的结构或功能的任何物质。这项定义的中心是强调它有活跃的化学成分,能影响人类的肉体或精神行为。按照这一定义,不但把非法的物质(如海洛因、大麻等)而且也把酒精、烟草、咖啡、茶叶,甚至食品都看成了毒品,因为每一种物质都包含有活跃的化学成分,而且每一种物质在其使用中都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后果。这一定义未免有些过于苛刻,“打击面过宽”。但是,它倒告诉了人们一种概念,即对任何一种物质的滥用都会走向反面。

法学概念上看毒品有三个基本的属性,即成瘾性、危害性和非法性。

成瘾性相当于医学上的依赖性,所有精神活性物质都具有这一属性,无此属性者则称之为非精神活性物质,例如水和空气等;

1、身体上的依赖。机体许多生理功能适应了毒品的作用,一旦停止吸毒,即出现功能紊乱,比如忽冷忽热、流涕流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等;

2、精神上的依赖。吸毒使人产生兴奋、愉悦等快感,诱使吸毒者不断乞求毒品。

危害性是由于使用者长期、连续或反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使之产生了耐受性和依赖性,结果给他(她)带来了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

★毒品使人的感觉、思维、情绪、行为发生改变;造成神经系统、心脏、肺脏、肝脏等脏器损害。

★例如,吸食鸦片、吗啡、海洛因,使人消瘦、体质下降,产生幻觉而导致精神失常,甚至会造成呼吸停止而死亡。

★冰毒、摇头丸上瘾速度快,致幻作用极强,直接损坏人的大脑、心脏,甚至导致急性中毒而死亡。

在毒瘾驱使下,吸毒者不择手段,倾家荡产,满足毒瘾,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然后,就会在社会上行骗、偷窃、抡劫、卖淫,甚至行凶杀人,参与贩毒,走上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治安的犯罪道路。毒品贩子为确保其交易成功,赚到巨款,经常非法使用枪支弹药暴力火并,与公安、海关、边防军警刀枪对抗。不禁毒品,永无宁日!

非法性是指出于非医疗目的、故意使用已被国家管制了的精神活性物质。由于精神活性物质的成瘾性因品种不同而强弱不同,又由于危害性与精神活性物质的成瘾性有量效关系,所以,我国有关部门首先将那些成瘾性强、危害性大的精神活性物质实行管制,甚至把那些医疗价值小、依赖性大的药物如海洛因、安眠酮等淘汰出局,已从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产品目录中删去。

为防止滥用这些药品,国家通过颁布法规,对这类药品的制造、运输、销售、使用以及原植物的种植,都作了严格规定。凡违反有关法规,用于非医疗、科研目的而制造、运输、贩卖、走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这些药品即属于毒品;反之,则是药品。

若一经发现生产、制造、贩卖或非法使用这类物质就作为毒品论处,给以严厉打击;而对那些瘾性不太强、危害性不太大的精神活性物质,则有些采用限制,有些采用劝阻或警示等温和措施来强化管理,而不是采用禁止等强制措施来实行管制。

毒品三个属性的相互关系。

应当说,毒品的三个属性互相联系:成瘾性是毒品的本质特征,毒害性是毒品的后果特征,违法性是毒品的法律特征。成瘾性引起危害性,因而被法律加以规定。同时,只有违反有关成瘾性药品管理法规的药品,才能作为刑法意义上的毒品。我国台湾地区2001年《毒品危害防治条例》第二条“毒品的定义与分级”中明确指出:“本条所称毒品,指具有成瘾性、滥用性及对社会危害性之麻醉药品与其制品及影响精神物质及其制品。”也就是说,该条同样强调了毒品的三个特点:成瘾性、对社会的危害性、滥用性。

3、从毒品学角度,近年来有的学者认为:毒品是以各种方式吸入人体的、能产生依赖性的和带来危害的各种非食物的自然物品或化学合成物品。也有的学者干脆把毒品称之为“国家依法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等。我们同意这样的看法:毒品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无论从医学角度去认识还是从法学角度去认识,或是从社会学角度去认识,“毒品”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应该说,“毒品”首先是一种“药品”,但有强烈的毒副作用。

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和科技发展程度的限制,毒品与药品之间是没有严格界线的。使用适当,毒品就是药品;失控滥用,所谓药品也就是毒品。全国人大常委会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中给毒品下了这样的定义,即“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个定义语言简洁、通俗,反映了现今社会中人们所理解的“毒品”的本质。

国际禁毒公约将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两大类进行国际管制,它们有时候被统称为“精神活性药物”。这些药物如果滥用即是毒品。

从自然属性讲,这类物质在严格管理条件下合理使用具有临床治疗价值,那就是药品。

从社会属性讲,如果为着非正常需要而强迫性觅求,这类物质失去了药品的本性,这时的药品就成为了毒品。因此毒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当然也有些物质成瘾性大,早已淘汰出药品范围,只视为毒品,如海洛因。

“毒品”、“吸毒”是我国的习惯讲法,而国际上习惯只讲麻醉品、精神药品的滥用。

毒品的特征:

一般来说,毒品具有以下的共同特征:1.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强制性地使吸食者连续使用该药,并且不择手段地去获得它;2.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对该药产生精神依赖性及躯体依赖性,断药后产生戒断症状;4.对个人、家庭、社会都会产生危害性结果。

毒品的种类:

常用的滥用药物可以分为以下十类:

(一)阿片类:包括海洛因、吗啡、阿片、度冷丁、可待因、美沙酮、盐酸二氢埃脱啡等,阿片是由罂粟未成熟的浆果中直接提取或用提取物加工而成。阿片类药物具有镇痛、镇静、和致欣快作用。反复使用既可引起躯体依赖又可引起精神依赖,而且可以引起很高的耐受性,一但成瘾治疗非常困难。

(二)可卡因类:包括可卡因和克赖克,由生长于南美的灌木古柯加工提取而成。其短期作用可使滥用者思维敏捷、抑制食欲、睡眠减少、心率加快和呼吸困难,大量时易起偏执观念、刻板动作和冲动行为。此类药物的精神依赖性非常强,耐受性形成非常迅速。

(三)安非它明类:包括苯丙氨、甲基苯丙氨、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氨(MDMA)、利他林、匹莫林等,这类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具有中枢兴奋作用,使用后引起高度警觉、注意力集中、活动增加、睡眠减少、食欲抑制、心慌和血压增高等。MDMA等还可以使滥用者出现幻觉。

(四)大麻类:来自一种叫做大麻的植物,其主要有效成份是四氢大麻酚。主要心理效应是感知功能增强、对声音和颜色的感受能力增强,精神松驰,此外,大麻类还可引起思维联想障碍、记忆障碍、操作能力下降等。

(五)催眠镇静剂:指用于镇静、催眠、治疗焦虑、解除肌肉痉挛、控制癫痫发作的一类处方药物。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巴比妥类和苯二氮卓类。其短期作用是使服药者容易入睡。同时,催眠镇静剂还可引起宿醉现象、记忆力及注意力下降和操作能力下降。催眠镇静剂外用可产生躯体依赖和耐受性。其中,巴比妥类药物可引起非常严重的戒断症状,部分依赖者会出现惊厥、意识障碍、高热和死亡。

(六)致幻剂:出称迷幻药,是一类在不影响意识的前提下改变人的知觉、思维情感活动的药物,包括麦角二乙胺(LSD)、苯环已哌啶(PCP)、南美仙人球碱(麦斯卡林)和西洛西宾等。滥用后可产生幻觉、错觉、空间定向障碍、情感反映强烈,活动增多,记忆力减退,自我评价能力受损、被害妄想和冲动伤人行为。过量可引起心律失常、抽搐和死亡。

(七)挥发性有机溶剂:来自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胶水、去指甲液、稀料、汽油、涂改液及多种燃料。滥用后可引起欣快感、话多、夸大、幻觉、言语不清、共济失调、恶心和呕吐。部分滥用者会在滥用后立即出现大小便失禁、呼吸心脏抑制而死亡。长期使用对肝脏、心脏和神经系统有严重毒性作用。

(八)酒类:酒精对人体的作用因摄入量的不同而不同。少量摄入时,饮酒者自觉轻快、愉快、言语轻度增多。当酒精摄入量增加时,饮酒者逐渐出现口齿不清、自我节制力下降、行为轻浮、冲动、好斗和攻击行为。当饮酒量进一步加大时,饮酒者就会出现嗜睡、昏迷和死亡。长期、频繁饮酒可引起饮酒者对酒精发生躯体依赖、心理依赖、耐受性和多种躯体和精神疾病。酒依赖的戒断症非常严重,可引起部分病例死亡。酒精的心理依赖非常强烈,以致成瘾者行为失控,戒除非常困难。酒精的耐受性也非常高,酒依赖者每日饮酒量常超过500克高度白酒不出现中毒症状。

(九)烟草:烟草滥用即吸烟是本世纪引起人类多种疾病和死亡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烟草中含有多种成份,其中主要有效成份是尼古丁。尼古丁可使吸烟者自觉喜悦、敏捷、脑力增强、减轻焦虑和抑制食欲。同时,尼古丁和烟草中的其他成份可使吸烟者和其在一起的被动吸烟者易患咽喉炎、气管炎、肺气肿高血压心脏病、脑血管意外和肺癌乳腺癌等。

(十)咖啡因:见于咖啡和可口可乐饮料中,茶叶中的茶碱与咖啡因作用相似。咖啡因具有加快心率和利尿作用。长期大量饮用咖啡可引起耐受性,量大时还可引起咖啡因中毒,后者主要表现为焦虑不安、高度紧张、烦躁和悬念迭起、滥用咖啡因纯品可产生躯体依赖和戒断症状。

怎样避免染毒瘾?

1、不好奇。自己不清楚的药品、食品、饮料、“提神香烟”、“美味凉皮”等等,不要尝试。遇到这些东西,要向父母、老师、知识较丰富且品质可靠的长者请教,不要自作主张。那些吃起来很香,老想去吃的东西里面,很可能搀有毒品,使人上瘾,应该提高警惕。

2、不侥幸。不要以为“试一下没关系”。只要沾上毒品,就很难自拔。

3、不轻信。不管是亲朋好友的“诚意”、还是天花乱坠的广告词语,拿定主意不沾毒品。

4、不辩论。不与劝你吸毒的人讲毒品的危害,不批判他们的行为,以免发生意外。明确表态不吸毒,不要含糊不清,不要模棱两可。

5、不睹气。不要感情冲动,凭“义气”争高低。结果被人用“激将法”套入毒渊。

6、不沾光。不要贪图便宜去吃免费“蚯蚓”,上了坏人的钩,堕入毒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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