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毛、羊绒、驼绒等;
食用菌:包括黑木耳、银耳、香菇、蘑菇等;
另外,税收文件规定各地方在执行特产税收工作中,可依据地方资源情况,对上述未包括在内的农业产品也归入特产品范畴进行征税,因而可以看作是特产类别的完善,主要是如下几类:
贵重食品:如海参 鲍鱼 干贝 燕窝 鱼唇 鱼翅等
药材:如枸杞、贝母、鹿茸、鹿角、紫草、大芸等
特种养殖品:如水貂、蛇、蝎、牛蛙、蜗牛、海狸鼠、蜂蜜等
特产作物:如啤酒花、打瓜籽、酱用蕃茄、安息茴香、黑皮冬瓜等。
上述各类别物品是目前国家和各个地方认可的特产,也是特产研究实践中通用的参照体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不难看出,该体系规定的特产与本文讨论的特产在概念上也有差别,它仅仅区别于常规农产品,其目的是为平衡农业税负,对农产品中增值显著的部分产品额外收取特产税,着眼于农业比较效益,从学术研究角度来看,这种定义和类别划分不尽科学,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1)不能充分体现特产品所具有的特征,仅能体现出“特高的经济效益”,而对特产的其他特征没有充分的表述;(2)包容性不强,不能较为全面地涵盖我国的大部分特产资源。因而各地方需要因地制宜进行类别补充,制定相应的地方政策,给特产管理和经营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混乱;(3)该类别体系不能与时具进,需要不断地进行更新。表现在部分物产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已经退化为常规的农产品,应该纳入常规农产品进行管理。如在计划体制下,我国水果产量很低,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而现在,除了一些珍稀果类,水果完全是大众的东西,不应该在纳入特产范畴,而对该类产品进行税收调控,无疑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实际上我国大部分省份纷纷调整了特产税收的范围和幅度,浙江省于今年年初,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特产的理论研究需要建立不同的分类体系,并对特产进行较为细致的归类。划分标准来源于研究实践。特产税收法规中的分类标准尽管较为粗糙,但在税收工作中,每类特产基本上采用相同的税率,给宏观管理和统计工作带来很大便利。分类体系的建设工作十分重要,将是特产理论研究中一个重要内容。本项研究从国家的宏观产业经济出发,从发展我国特色农业角度,注重对我国特色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特产资源的研究范畴。
(1)我国资源量巨大的品种。我国也有许多植物资源,其资源蕴藏量在世界上占有绝对的优势,这类植物资源产品形成了国际大宗贸易型特产。如花椒,全国播种面积达到40万公顷,年产量约在4万吨,以陕西韩城市、湖北涉县、山东沂源县、四川汉源县产量最大。我国的薄荷、桉树、肉桂、八角茴香、香茅都是资源量极大的香料植物品种,我国薄荷油、桉叶油、桂油、茴油的年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一。此外,我国的生姜、大蒜、香葱、核桃、板栗、香菇、蘑菇等品种,由于分布广、种植面积大,在资源量上具有绝对的优势,国际贸易中也占据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