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精行业标准定义“鸡精”为:鸡精调味料(Chicken essence seasoning),是一种具有鸡的鲜味和香味的复合调味料。定义中明确了必须有鸡肉成分,必须有呈味核苷酸二钠等原料带来的高品质的鲜味。另一方面,个别厂家代表或消费者认为,既然是一种复合调味料,可以定义为“鸡味调味料”,这样,包含的范围则更广,更有通用性。但是,标准制定者认为,之所以将它定义为鸡精调味料,是因为这个名称在市场上已有较广的覆盖率,在消费者中也有较高的认知,如果将它定义为“鸡味调味料”,必然对消费者产生影响。而且,以“鸡味调味料”为名称,则可产生“只要有鸡味就符合标准,其它指标不应限制”的概念,这与“必须含有鸡肉,有较强鲜味”的鸡精调味料概念相去甚远。因此,经讨论,标准名称定为“鸡精调味料”。
鸡精仅是味精的一种,由主要成分都是谷氨酸钠发展而来,鲜度是谷氨酸钠的2倍以上。由于鸡精中含有鲜味核苷酸作为增鲜剂,具有增鲜作用,纯度低于味精。鸡精是一种复合鲜味剂,是日常使用的调味品。鸡精由于是复合调味品相对保质期为1-2年,而95%纯度味精保质期为3年。
鸡精简要的生产工艺流程为:粮食(小麦、玉米、大豆)--味精半成品(谷氨酸钠)--与少量鸡粉等其他辅料混合--制粒--干燥--包装--检验--成品--入库。为获得色、香、味形俱佳的鸡精产品,辅料选择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味精半成品(谷氨酸钠)、油脂等品质对鸡精成品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鸡精是种复合鲜味剂。它除了含有鸡肉粉、鸡蛋粉,又添加了解蛋白、呈味核酸,还有一定比例的精盐和鸡油等。所以,除却味鲜之外,营养价值和味精基本一样。鸡精等新一代调味品的出现于上个世纪60年代,当时由于市场推广受阻而被搁浅。进入90年代,通过商家运作、媒体炒作“味精有害健康”、“鸡精有较高营养价值”而部分取代鸡精。
实际上,鸡精和排骨精同属一类。上世纪末,很多人已经开始把使用鸡精当作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在我国的普及量迅速增大,在家庭消费中受到青睐。但是在饭店专业厨师一般习惯用味精较多,鸡精主要用于鸡类菜。
目前市场上卖的鸡精,鸡肉粉的含量都不高,有的根本不含鸡肉粉,只是由味精、鲜味剂、盐和淀粉混合而成。
鸡精中的鸡肉粉是用酵母等特殊工艺从鸡中提取出的汁液,这种汁液经加工后才成为鸡肉粉,最大特点是能溶入水,但提取复杂且技术要求很高。”鸡肉粉的重要功能是增加鲜味,因此比同样重量的味精贵一倍以上。在利润的诱惑下,一些生产鸡精的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或降低售价,就少用或不用鸡肉粉,甚至使用化学合成的鸡味香精,但还是打着鸡精名义销售。
鸡精的成分
鸡精是一种以新鲜鸡肉、鸡骨、鸡蛋等为基料,通过提取、浓缩后,配以盐、糖、味精、鸡肉粉、香辛料、肌苷酸、鸟苷酸、鸡味香精等物质复合而成的调味料,具有鸡肉味和鲜味的复合味道,可以增鲜、增香。
鸡精的基本成分是在含有90%的味精基础上,加入助鲜剂、盐、糖、鸡肉粉、辛香料、鸡味香精等成分加工而成,更含有多种氨基酸。主要由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盐、鸡肉、鸡骨粉或浓缩抽取物为基本原料,添加香精(或不添加)、赋型剂,经混合、制粒、干燥而成的一种复合调味料品。鸡精按形态又可分为粉状、颗粒状、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