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从广义上说,就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保险。它包括两类保险:一类是狭义的保证保险,另一类是信用保险。它们的保险标的都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因此保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
保证保险虽具担保性质,但对狭义的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而言,担保的对象却不同,两者是有区别的。凡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承担自己(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属狭义的保证保险;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属信用保险,权利人也即被保险人。
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等。
信用保险的意义
(一)为企业提供向银行贷款得担保,有利于其获得资金周转的便利,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
(二)有利于促进健康得商业贸易发展
(三)能推动我国银行业商业化的步伐
(四)促进对外贸易得发展
(五)促进资本输出和引进外资
国内信用险(商业信用险)
(一)赊销信用险
(二)贷款信用险
(三)个人贷款信用险
忠诚保证保险:是一种权利人因被保证人的不诚实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作为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主要承保雇员的不法行为致使雇主遭受的经济损失的保险。
忠诚保证保险一般由雇主投保,主要保障被保险人(雇主)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拥有的财产或对此负有责任的财产、为保险单指定区域的可移动的财产。忠诚保证保险的投保方式分为两种:(1)不指名方式,即投保所有的雇员;(2)指名方式,即投保指定的某些雇员。
忠诚保证保险特点
1、保险合同涉及到雇主与雇员的关系。
2、承保的危险只限于雇员的不诚实行为。
忠诚保证保险保险责任
1、雇员在受雇期间盗窃财物而致的损失。
2、雇员在受雇期间贪污财物而致的损失。
3、雇员在受雇期间的欺许诈行为而致的损失。
4、有6个月发现期的规定。即在雇员退休、离职、死亡或保单终止后6个月内索赔,先发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