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最终环节。它是指利用社会产品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过程。消费又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前者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的使用和消耗。后者是指人们把生产出来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用于满足个人生活需要的行为和过程,是 “生产过程以外执行生活职能”。它是恢复人们劳动力和劳动力再生产不可少的条件。通常讲的消费,是指个人消费。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过来影响生产。因为只有在消费中产品才成为现实的产品,并创造出新的生产需要。
生产的目的是消费,但并不都是为了消费。例如,资本主义生产就是以剥削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这就决定了劳动人民的消费被限制在很狭小的范围内。劳动人民消费水平的低下又阻碍甚至破坏生产的发展,经济危机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这就消除了生产和消费的对抗性矛盾。并且消费也成为推动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般来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是消费品,其计税依据是消费品的销售收入额(或销售数量)。在划分税种类型时,通常把以商品(或劳务)为征税对象,以商品销售收入额(或业务收入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划属为商品(劳务)课税。由于消费品(包括生产资料消费品和生活资料消费品)属于商品范畴,而消费品的销售收入额也即商品销售收入额,所以,消费税是一种商品课税,属于商品(劳务)课税体系。
上面已提及,消费品包括生产资料消费品和生活资料消费品,其种类繁多,包罗万象。那么,消费税是否对所有的消费品都征收呢?在实践中,并非一切消费品都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品目是有所选择的。按照应税范围的宽窄,可把消费税划分为普通消费税和特种消费税。特种消费税一般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应税消费品品目的选择仅限于特定范围,品目种类较少,具有独特的调节生产、消费的作用。普通消费税一般是指对大部分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涉及工业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