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就是国家对某种商品的生产、销售业务进行垄断经营。烟草及其制品是一种特殊消费品,它对人体有兴奋神经的作用。同时,对健康也有一些副作用。因此,国家对烟草行业的发展方针是:既要适当满足消费需要,又必须提高质量,改进配方,尽可能减少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实行专卖有利于控制其生产和销售,并课以重税,这样既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可防止地方盲目发展。
实施烟草专卖有哪些措施?主要有:
1、加强计划管理。依据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对烟草专卖品和管理品实行宏观控制,使生产、销售活动纳入轨道,避免盲目发展。
2、依法管理。《烟草专卖条例》及其(施行细则)是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主要依据。同时,《商标法》《物价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也是加强烟草专卖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必不可少的法律 依据。
3、颁发烟草专卖证件。包括烟草专卖生产、批发、零售、特种零售许可证、准运证、准购证等。凡经营烟草专卖品和烟草专卖管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无证者一律不得经营上述业务。
4、制定奖惩制度。凡破坏国家专卖制度的行为,如:计划外烟厂生产、销售卷烟;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卷烟批发业务;卷制并出售手工卷烟、冒牌烟;未经批准擅自生产销售卷烟盘纸、咀棒、卷烟专用机械;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利用高档名牌卷烟搞投机倒把;私自收购烤烟、名晾(晒)烟等,都属违法行为。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应分别给予行政、经济等处罚和制裁。对于检举揭发违法活动,勇于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烟草专卖有哪些内容?
烟草专卖的内容,包括烟草专卖品和烟草专卖管理品。烟草专卖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烤烟及名晾(晒)烟,其生产、收购、调拨、销售、储运、价格等业务,均由烟草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烟草专卖管理品卷烟盘纸、过滤咀、烟草专用机械等,由烟草总公司安排定点计划生产,并统一收购和分配,烟草专卖品和烟草专卖管理品的进出口业务也由烟草总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