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在发放该项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已交付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在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未颁发且办妥住房抵押登记之前,由售房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回购义务的一种贷款方式。
住房按揭贷款分为一手房和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定义分别为:个人一手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利用信贷资金,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一手房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的贷款业务。一手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上建造并取得政府批准销(预)售的商品房。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利用信贷资金,向符合我行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二手房并以所购二手房作抵押的贷款业务。二手房是指售房人已取得房地产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能够在房地产市场上进行合法交易的商品房。
上述房屋根据用途分为住房和商用房。住房包括住宅、别墅和公寓,商用房包括商铺和写字楼。
住房按揭贷款的特点:
贷款期限长,担保便利,还款方式灵活。
1、贷款期限长:最长期限可达30年。
2、担保便利:由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和以所购房产抵押相结合。
3、还款方式灵活:可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额递增/递减、组合还款等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并可根据需要办理多次提前还款。
住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已与售房商签订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已支付30%以上的购房款;
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售房商同意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回购义务;
同意在贷款银行办理银行卡(或折),每期贷款本息委托贷款银行扣收。
住房按揭贷款须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的购房意向书、30%以上购房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它必要的证件;
产共有人愿意抵押房产的证明;
贷款银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借款人为法人的要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财务报表、贷款卡。若是股份制企业,还需提供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书。
住房按揭贷款的业务一般规定
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品行、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内,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65岁的年龄。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计划归还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