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邮票又称慈善邮票或附捐邮票,是指在原有面值上另外增加一小部分附捐费,邮政局将附捐费收入交给需要支援的机构使用,有目的地为人民谋福利。但是,附捐部分不能算做邮资。
在附捐邮票上,邮资面值和附捐金额的表示方法是:邮资面值+附捐金额。附捐金额不能充作邮资,故又称"半邮政邮票"。我国最早的附捐邮票是1920年北京一版帆船加盖"附收赈捐" 邮票,所得捐款用于救济黄河决口区的灾民。新中国成立后,发行过多次附捐邮票。1984年2月16日我国发行的《儿童》和1985年3月15日发行的《中国残疾人》两套邮票是建国后发行的附捐邮票,每枚邮票由当时的8分邮资和2分捐资组成,捐资由邮电部门统一拨付给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福利邮票特点:面值=邮资面值+附捐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