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是指精神活动(认知、情感、意志行为和意识)异常的一组疾病。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疯子)、精神病(如偏执性精神病、感应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心理障碍(如人格障碍、进食障碍、睡眠障碍、性功能障碍、性变态等)和神经症(如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癔病、神经衰弱等)。精神障碍久治不愈,或没有及时治疗,最终导致精神分裂症,此时患者往往处于不知冷热、温饱、羞耻、法理道德,不能控制自已行为的状态,有的终身疯疯癫癫,衣不遮体,流落街头,有的被迫终身住院,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极大痛苦和不幸,同时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和不安。
作为临床概念,精神障碍一词含义广泛,界限模糊。较轻者如人格障碍及神经症同正常心理通常只有量的差别,而某些不符合现行社会规范的行为如同性恋、反抗社会规范的人格障碍以及药物依赖是否应视为精神障碍,一直存在争议。但由司法角度来看,精神障碍的定义关系到病人强迫收检问题以及判定涉法当事人是否具有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非常重要。在一般司法条文中,精神障碍的定义较严格,一般只重视那些思维或情感有严重障碍而对其行为性质、意义及其后果失去认识和判断能力,对行为表现失去控制能力的情况。
精神障碍不同于一般内科疾病,诊断主要依靠症候群及病程的识别。几类最常见的精神障碍并无器质性病理基础,也未找到特异性病因。所谓器质性精神障碍虽有器质基础,但它实为相应器质性疾病的症状的一部分,并非独立实体。因而习用障碍一词来概括。
精神障碍临床辨证要点
精神障碍症状表现多端、病情变化复杂,而且病人往往言不达意,答非所问,有些病人掩饰自已的内心体验,给予临床辨证带来困难。为此,首先要辨清疾病属阳性病症或阴性病症,临床上将表现为兴奋躁动、幻听妄想、行为特异,思维奔逸等症状属阳性病症。将情感平淡、反应迟钝、意志缺乏、思维贫乏等表现者归属阴性病症。尽管精神障碍临床表现错综复杂,但抓住阳性病证与阴性病症两个重点,有利于临床辨证治疗。
精神障碍的病因可概括为:
①器质性因素,包括后天的各种躯体病和先天的脑发育障碍,此时,精神障碍是躯体病的一部分;
②社会心理因素,如神经症和反应性精神病;
③病因尚未查明,如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病。但后天的环境因素如家庭失和,不合理的教养及生活中的恶劣处境,对于许多类别的人格障碍者具有形成的作用。
精神病理现象
精神活动异常是各类精神障碍重要标志之一。精神障碍累及个体的基本心理过程,表现出繁多的精神病理现象。精神障碍时常表现在认知、情感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