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即传染性疾病,是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的疾病。
传染病不同于一般的疾病,不仅给患者本人的生命健康带来危害,而且能在人群中相互传播,引起暴发流行,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为此,各国都对传染病实施严格的控制和管理。我国为传染病防治专门立法,并制定相关的卫生法规。
我国根据各种传染病的传染性强弱、传播途径难易、传播速使的快慢、人群易感范围等因素将传染病分为三类:
甲类传染病属于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容易实现、传播速度快、人群普遍易感的烈性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这是国际检疫传染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
乙类传染病是与甲类传染病比较,其传染性、传播途径、速度、易感人群较次的一类,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病、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茵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是根据其可能发生和流行的范围,通过确定疾病监测区和实验室进行监测管理的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传染病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可分为疫情未发生时的一般性预防措施及疫情发生以后的防疫措施。
一、一般性预防措施
传染病未发生时的一般性预防措施主要包括: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如“三管一灭”等项工作);抓好计划免疫,保护易感人群;通过重点人群定期健康检查(如对托幼机构、饮食、饮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定期体检),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开展卫生宣教等。
在灾区由于卫生设施被破坏,环境卫生条件恶劣,生活物资供应困难,居民机体抵抗力下降等原因,各种传染病发生及流行的机会大大增加,更应加强一般性预防措施,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1、加强领导,制订救灾防病预案。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好政府参谋,根据当时当地灾情,制订切实可行的救灾防病预案,并且迅速恢复、加强三级卫生防疫网,在政府领导下开展各项防疫工作。
2、搞好卫生宣教。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作好救灾防病卫生宣教工作,使救灾防病知识深入人心,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加各项救灾防病工作。
3、加强卫生监督。加强饮水卫生、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监督,彻底清理环境,特别是对粪便、垃圾、污物等环境污染物作好处理,有组织地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4、保护易感人群。在灾区居民中有针对性地普种疫苗,加强重点人群的保护。
5、强化疾病临测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