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accounting firm):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的暂行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方可从事对公开发行和交易股票的企业、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服务等证券相关业务。
什么是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
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国政府批准的,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作外方)与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作中方)在中国境内合作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作所)。合作所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与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是负有限责任的法人:
(一)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
负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位与作用
在我国,社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地位的认可,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历史过程,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也走过了一条坎坷不平的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批三资企业应运而生,客观上要求按照国际惯例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进行独立审计。一批老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用自己的知识为刚刚兴起的市场经济服务,如1981年新中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产生。随着1992年后市场体制在中国的建立,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空前活跃,人们也把会计师事务所看作盈利性的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