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ED法则概述
厂商对渠道成员激励不够,后者动力不足。激励过多,后者又往往把部分激励转化为制造渠道冲突的资本。渠道冲突(不同市场间的蹿货、低价竞争)往往源于对渠道成员激励的失衡。对渠道成员激励体系的设计,是基于企业目标和发展战略,建立和管理渠道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渠道激励CLEED (Comprehensive, Long-range, Explicit, Equivocal, Diversiform)法则是符合中国市场特点的一套理论。
CLEED法则的内容
C:立足健康的全面(Comprehensive)法则
在建立渠道时,首先要对渠道应该承担的功能进行充分地评估。厂商的渠道目标能否实现,渠道能否健康发展,取决于渠道成员能否高质量地履行其应该承担的全部渠道职能(根据厂商自身的资源和实力,渠道成员承担的可能是图示中的全部5项职能,也可能是5项中的部分)。和木桶原理一样(木桶的有效容积,取决于构成木桶的最短木板)。因此,激励体系的设计,可以在不同时间、不同市场条件下突出不同的重点,但必须兼顾要求渠道承担的所有职能。否则,渠道成员就有可能弱化没有得到激励的、但应该承担的职能,而使厂商和用户受损。
同时,就渠道成员承担的某一项具体的职能,厂商也应该以系统化的角度,对渠道成员应该完成的职能进行分解。比如,销售职能,除了完成销售量目标,还应对销售区域、销售价格、销售节奏等要素,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激励体系的设计,也应覆盖除销售量指标外的其他要素。以免渠道成员,为单纯追求销售量,而跨区、低价销售,冲击市场。
渠道激励的全面(Comprehensive)原则,旨在通过激励体系的设计,要求渠道成员围绕厂商总体的渠道目标开展工作,而不是单纯集中精力和资源于某一个方面,从而保证渠道的健康发展。
L:立足发展的长期(Long range)原则
厂商的渠道目标和策略将不断地做出调整,以适应市场发展和厂商自身实力、资源状况的变化。但在可以预见的时间范围内,从企业经营的效率来分析,渠道成员所承担的职能只能是部分调整,不可能全部由厂商承担。比如,伴随社会分工的细化,目前的渠道成员可能承担较多的职能,将来可能只承担其中某一项或两项职能。紫光集团彭志强曾形象地概括,“合作的精神永远不变,合作的方式永远在变”。因此,厂商对渠道成员的利益,也必须做出长远的考虑和承诺。如果,厂商的激励措施只重短期,或是朝令夕改,将使渠道成员形成“捞一票”就走的心理暗示, 希望在厂商的策略改变前实现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显然,渠道成员的短期行为,不但无助于厂商在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而且是导致渠道冲突的重要原因。
渠道激励的长期(Long range)原则,旨在通过激励体系的设计,使渠道成员了解到,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将通过和厂商的长期合作得到实现。而不是单纯集中精力和资源于目前的短暂时间段,从而保证渠道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E:立足鼓励的明确(Explicit)原则
渠道激励的核心无疑是“激励”。“激励”在于通过利益驱动促使渠道成员的努力方向围绕厂商的目标。厂商的渠道目标将伴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