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是资产(设备)密集型企业内,在设备的新建、在建与运行维修中,在不明显增加维修费用下,采用现代信息技术(IT)降低停机时间,增加产量的一套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设备全过程管理 life-cycle management of plant
设备全过程管理是指把设备的一生,即设备的整个寿命周期(从研究、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直到改造、报废)作为管理对象,加强全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的横向协调,以达到设备的良好投资效益。
实例:设备全过程管理标准(设备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公司送、变、配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的送、变、配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2、引用标准
3、职责
3.1主管部门
3.1.1以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为主组成的设备全过程管理领导小组,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决策机构,办事机构,设在生产部,组织、协调各项管理工作。
3.1.2工作范围
设备全过程管理是从工程设计、设备选型、试制鉴定、购置合同,监造检验、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1.3生产部门负责实施设备全过程管理,执行领导小组决定,编制年度工作计划、传递信息。
3.1.4设计、基建、财务、物资、劳动人事、生产、调度各部门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设备全过程分管工作,与各有关部门联系。
3.1.5设备运行和检修部门,负责对设备检修、改造、试验、运行的管理。
3.1.6检修部门每年5月底前提出下年度大修计划报生产部,每月18日前将下月度检修计划报生产部。
3.1.7检修、运行部门每3�5年修改一次设备检修、运行规程。
3.1.8检修部门在设备变更或搬迁前7日,重要设备一个月前填写设备异运报告单,一式三份报生技科,经生技科批准后转调度和申请单位,重要设备经总工程师批准。
3.3权限
3.3.1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网内设备迁移,经省公司同意后,有权决定本公司设备的投运、停运和报废处理。
3.3.2设计、基建部门对违犯国家基建规定的项目,有权拒绝设计和基建施工。
3.3.3检修和运行部门要参与设备选型、设计验收、交接和评级。
3.3.4对不符合标准的设备,设计部门有权拒绝选用,运行部门有权拒绝验收。
3.3.5对超检修周期,须经技术论证分析后,总工可决定是否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