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它的含义:
1、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就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对立统一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2、矛盾的“对立”(又称为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的关系。是一切具体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的抽象和概括,是一切具体矛盾斗争的共性的反映。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相互区别等等都是对立。
3、矛盾的“统一”(或称同一性),①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依存,互为存在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在一定条件下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4、一定的条件下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内部和外部、主观和客观)。
5、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同时存在、不可分割的。应该在矛盾双方的对立中把握它的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矛盾分析法,就是运用矛盾的观点来分析处理问题的哲学方法,是对立统一等基本规律的综合和延伸。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贯通、或相互渗透的性质和趋势,表现了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内在的统一性。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否定、相互分离、或互相批评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有对抗性斗争,也有非对抗性斗争。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相互依存,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只有同一性没有斗争性。两者相互制约:一方面,同一性要受斗争性制约,因为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也要靠斗争来实现;另一方面,斗争性又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因为同一性规定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毛泽东曾经指出: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他的意思主要是指同一性是有条件性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他认为: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常住性,而事物的稳定性、常住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而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因而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但是也有人不同意毛泽东的这一看法,认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本身都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因为存在的矛盾的双方必然同时具有某种同一性和某种斗争性,而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具体形式又都是有条件的、具体的、历史的、相对的、暂时的。还有人认为上面两种看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对一个问题不同角度的两种说法。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运动。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这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本质,是世界上事物之所以有差别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