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要素是指会计报表的基本构成要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六个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石,更是会计准则建设的核心。会计要素定义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着会计实践质量的高低。1993年我们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当时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提出了六大会计要素的定义,这对我国基本准则的构建乃至会计实务的指导起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业务形式的不断出现和我国具体准则的陆续出台,基本准则中对会计要素的定义越来越显示出其局限性,不利于具体准则的建设和对会计实务的指导,对会计要素定义的修订已是大势所趋。
会计要素定义的原则
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必须是为确认与计量提供依据,特别是为确认提供理论依据。作为一个基本的会计概念,要素的定义必须置身于整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之中,必须符合财务报告的目标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要受会计假设、会计对象等的制约。各概念之间必须前后一致,富有严密的逻辑。如果离开了整个概念框架来研究定义,容易顾此失彼、我们认为,会计要素的定义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性,即会计要素的定义必须体现其本质特征;
(2)一致性,即各会计要素的定义要在逻辑上保持一致;
(3)通俗性,会计要素的定义要做到文字通顺,语义流畅,符合汉语的习惯,容易为我国广大会计人员所接受。
我国的会计要素体系
会计要素个数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多了,就容易与会计帐户相混淆;少了,就难以覆盖现行会计报表内的所有内容,不具有完整性。我国目前的会计要素体系是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6个会计要素组成。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要素体系则是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得、费用和损失等7个会计要素组成,而美国FASB所定义的会计要素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入、费用、业主投资、业主派得、全面收益、利得和损失10个。不管会计要素有几个,只要其体系严谨、逻辑一致,能满足会计确认与计量的要求,就是一个合理的会计要素体系。从我国的会计要素体系看,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企业具体会计准则——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收入和费用的定义均是狭义的,排除了利得和损失。这样将导致利润与收入和费用的差额不等,会计要素之间本应存在的勾稽关系受到了破坏,更为严重的是,该会计要素体系无法为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一些广义费用的确认与计量提供应有的理论依据。
解决这一矛盾有两种方案,一是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和澳大利亚等国对收入与费用类似的广义定义,让它们涵盖利得和损失的内容;二是增设“利得”和“损失”两个会计要素,删去“利润”这一会计要素。我们认为,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适合采用第一方案。对比基本准则中的“收入”定义和《企业会计具体准则——收入》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