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公务活动的产物和工具,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换言之,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认识公文的特点、内涵是写好公文的先决条件。公文处理是围绕公文形成并产生效力的整体过程,它涉及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人员。
公文是具有直接效用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
理解“公文”,只认识到“办理公务”还是不够的,公文还有两个基本性质:一是直接效用性,二是体式的规范性。
公文当然要用以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但跟纯粹的宣传教育性文章不同,它还要指向实事,办理实务,总的来说,是务实的而不是务虚的。
在长期的应用实践中,公文形成了规范化的体式。依照这些文体规范进行写作和阅读,方便快捷而又简练明白。
据此,我们可以说公文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使管理职权、处理日常工作时使用的,具有直接效用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广义的公文和狭义的公文
有了以上认识仍然不够。人们使用“公文”这一语词时,赋予它的含义时宽时窄,我们还有必要对此作出区分。
广义的公文,外延十分广阔,除通用文书外,还包括法律、财经、文教、外交、军事、税务、工商等各种行业自己的专用文书。目前,还没有人能够统计出来广义的公文到底有多少具体的文种——也许永远也统计不出来,因为它不仅多到了数不胜数的地步,而且随着社会发展的脚步,总是不断地有新的文体产生。
狭义的公文,是指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这两大类公文的文种彼此多数相同或近似,也有一些区别。这些公文文种都是在机关工作中使用频率较高的。
我们在这本书中讲述的公文,以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党政公文为主,也适当选入了一些通用、常用的机关事务文书。在第二编里讲述的文体,都属于狭义的公文范畴;而在第三编里讲述的文体,都属于广义的公文范畴。
公文的特点
(一)政策性
公文是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办理具体事务的重要工具,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着指导作用,是维护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