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工作;
(5)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代表资格审查的内容
1、 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在编教职工;
2、 选出的代表是否享有公民权利;
3、 选出的代表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4、 选举过程中有没有不正当的行为。
特邀代表
教代会可根据需要邀请本校教职工作为大会的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由主席团提名通过。特邀代表享有正式代表的同等权力。
列席代表
召开教代会时,学校根据需要邀请一些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列席代表一般应为学校某些方面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员,列席代表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
(1)组织、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小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议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教代会决议形成的程序
(1) 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将要作出决议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
(2) 综合各方讨论审议意见基础上,由大会秘书机构协助起草决议草案,并征求各代表团意见;
(3) 大会主席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议草案;
(4) 决议草案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