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与学校行政关系
教代会要支持和维护学校行政领导的指挥权威,教育教职工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行政领导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
教代会与工会
教育工会是教职工的群体组织,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与者。教代会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教代会评估
是一项规范教代会工作,提高学校教代会质量,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制度。评估的内容主要有: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重视教代会的情况;教代会四项职权落实的情况;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的情况;教代会工作规范化的情况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
教职工代表
是学校各单位经过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教职工代表。中等规模的高校核规模较大的中学,代表人数按教职工人数的10%上下比例安排。教职工人数过少或过多的学校,教职工代表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代表常任制
指代表一经选举产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任职,无论教代会是开会还是闭会期间,代表始终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代表实行常任制有利于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化和经常化。
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 判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