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重视
集团领导层应转为重经营、请客理的经营思路,明确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壮大企业自身的经营实力,认识到只有靠自己更新观念,加强管理方可实现经营目的。而各项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
(2)建立得力的财务机构,配备优秀的财务负责人
集团内部各公司均应设立财务机构,负责管理、监督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参与经营。母公司的财务部门应参与集团内总体性经营方案的拟制,重大经营项目的审核,应对子公司既能提供告知迅速的财会服务,又有权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并有权提议任命或建议罢免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有责任为子公司配备合理必要的财会人员。
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的标准为:思想品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敬业精神,能深刻理解并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具有洞察企业财务动向,组织发动群众,内外协调与应变能力,对企业领导能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和高明的决策建议,对财会工作人员和下属财务机构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指挥他们井然有序地工作,对企业内外与财务有关联的部门,即坚持原则,业务关系又处理融洽。
(3)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培育合格财务队伍
企业的深化改革,内部管理机制的事实,无一不反映到财会工作上来,集团化管理,对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集团内部要为财会人员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使他们掌握现代化的财会知识和手段,通过组织财会人员参加短训班、岗位练兵,发动财会人员提高理论研究等方法,培育一支整体素质高,德才兼备,工作认真,踏实的财会队伍。
(4)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集团内应加强对各子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除要求各子公司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外,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工作情况考核、监督和帮助。此项工作可以由财务部门负责,也可单独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总之,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应是在充分分析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与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后建立起的一种新型财务管理体制。要充分考虑到当前企业的人才素质,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充分规避集权制与分权制的缺点,将其优点有机结合,它的特点是融集权与分权为一体,本着抓大放小的原则,尽可能调动每一环节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