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申报方式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当时市场价格买卖证券的交易指令申报方式,又称为未指定价格申报。市价申报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按申报的执行价格,可分为“完全市价”、“对手方最优价格”以及“本方最优价格”等形式;按委托执行时间的有效性,又可分为“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全额成交或撤销”以及“剩余保存”等形式。
对手方最优价格是指投资者无须指定委托价格,当委托申报指令进入交易主机时,交易主机以当时集中申报簿有效竞价范围内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指定价格的委托类型。
1) “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无需输入指定价格,如果当时交易主机中集中申报簿的对手方队列中存在有效申报,则与当时对手方队列中价格最优的申报成交;“价格最优的申报”是指集中申报簿中买方“买一”队列或卖方“卖一”队列。
2) 没有完全成交的“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将以限价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机集中申报簿的本方队列中,其指定价格为委托已成交部分的成交价,也就是委托申报进入交易主机当时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
3) 如果当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没有有效对手盘,交易主机直接对“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作撤单处理。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的特点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
比如说,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如市场行情揭示“G万科”的“买一”价格为6.10元、数量为6000股,此时某投资者采用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委托卖出“G万科”5000股;该投资者的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将以对手方最优价格、即“买一”价格6.10元作为该申报的卖出价格,并与对手方“买一”队列撮合成交5000股。如下图所示: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的特点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
比如说,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如市场行情揭示“G万科”的“买一”价格为6.10元、数量为6000股,此时某投资者采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委托买入“G万科”5000股;该投资者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将以本方最优价格、即“买一”价格6.10元作为该申报的买入价格,并将其5000股买入申报保留在交易主机“买一”队列中等候配对;按“时间优先”原则,原“买一”队列中的6000股买入申报比该投资者的5000股买入申报优先。如下图所示: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