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银行又称离岸单位,是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其业务只限于与其它境外银行单位或外国机构往来,而不允许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
离岸银行在金融学上指存款人在其居住国家以外开设账户的银行。相反,位于存款人所居住国内的银行则称为在岸银行或境内银行。
开设离岸银行账户的动机
存款者开设离岸银行账户的动机可能有如下几点:
银行位于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因而能被用作避税港。
离岸银行所在国家对保护储户隐私要求更严密。
逃避存款人所在国家对于账户活动的监督管理,例如禁止开设匿名账户等。
在存款人所在国家政治或经济不稳定的时候,保护存款。
离岸银行存在的问题
离岸银行也是犯罪分子所用来洗钱的常见场所,因而名声不佳。
鼓励居民避税或逃税。
因其不在存款人所住地,储户服务中可能产生不便。
开设离岸银行的起点储蓄金额一般较高,故主要服务于收入较高的人士。
我国离岸银行及业务状况
离岸银行业务在我国发展不到20年的时间里,已历经了试办、停办和复办的曲折过程。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产生了新的融资需求,银行国际化经营也需要“走出去”,此外人民币开始出现国际化的趋势,所有这些都为银行离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当然,与此同时这项业务也面临“成长的烦恼”和不可回避的风险,因而对金融外汇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期组织的这一专题,对银行离岸业务的现状、试点经验及监管存在的问题作了相关的介绍与分析。
发展历程
离岸银行业务源于20世纪50年代在英国伦敦出现的欧洲美元交易,但当时业务量很小。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直至70年代,伴随着离岸银行市场的快速扩张,离岸银行业务得到迅猛发展,80年代达到高潮,形成了新加坡、香港和东京等新的离岸银行中心。由于离岸银行业务是金融自由化的产物,其发展反过来也推动了全球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和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加强金融监管重新成为各国的共识,金融自由化步伐放缓,离岸银行业务的发展步入低谷,呈现相对衰落之势。
“西方不亮东方亮”,出于开办离岸银行业务既是吸引外资重要渠道,也是推动我国金融业与国际接轨有效途径的基本认识,1989年5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