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数量指标综合指数:
编制数量指标的一般原则:以基期的质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3、质量指标指数:
编制质量指标指数的一般原则:以报告期的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二、平均指数:
平均指数是计算总指数的另一形式。它是在个体指数的基础上计算的总指数,是个体指数的加权平均数。
1、实际权数平均指数
(1)算术平均指数:算术平均指数就是其形式上与前述加权算术平均指数公式相类似的总指数。实际工作中常用的算术平均指数是数量指标指数。
(2)调和平均指数:调和平均指数就是其公式与前述加权调和平均数公式相类似的总指数。实际工作中常用的调和平均指数就是质量指标指数。
2、固定权数平均指数
常用的固定权数平均指数是固定权数物价指数。
综合指数和平均数指数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表现为,在特定权数条件下,二之间存在变形关系,即综合指数可改变为平均数指数,其区别在于,平均数指数除了作为综合指数的变形使用外,它还是计算总指数的一种独立形式。
编制质量指标指数时,选择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其时期固定在报告期;编制数量指标指数时,选择质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其时期固定在基期。
统计指数的种类
指数的分类通常有以下三种方法:
1、按研究对象的范围分:个体指数和总指数。个体指数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某一方面变动的统计指数。如:销售量指数、价格指数。总指数是研究复杂总体综合变动的统计指数。如:商品销售额指数等。
2、按研究对象的数量特征分: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数量指标指数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总规模和数量变动的指数,如商品销售量指数;质量指标指数是研究社会经济现象总体内涵变动的指数,如产品成本指数。
3、按计算方法和公式分:综合指数、平均数指数、平均指标指数。综合指数是用综合方法对两个总量指标直接对比形成的指数;平均数指数是用加权平均方法编制的指数;平均指标指数是两个平均指标直接对比后形成的指数。

